十四颗糖
作者:甜醋鱼      更新:2022-11-21 04:44      字数:4451
  “初初,你那本书已经印刷出来出来了,里面那一篇你写给你家先生的内容,我们另外打印出来塞进信奉已经给你先生寄过去了。”

  宋初愣了下,反应过来那篇文章上她写了什么内容。

  距离她写文章到现在印刷出版时间隔太久了,只记得好像是挺肉麻的,那时候写的时候没什么感觉,现在回想起来竟还有点不好意思。

  “干嘛啊,还赶着替我维系夫妻感情啊。”她笑问。

  电话那头的人也笑着打趣:“是啊,不然这书还没开卖你们就出现了感情问题那不是倒牌子么。”

  “快滚吗。”宋初轻骂了句。

  没寒暄两句就挂了电话。

  她点开微信,打开了季亦安的对话框,犹豫了会儿还是没发。

  算了,不提醒了,就当是惊喜。

  只不过,这惊喜似乎惊大于喜。

  正午时分,局里大家刚刚吃完了午饭,正坐在办公室里聊闲天,季亦安也没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随便拉了张椅子坐在外面的公用办公室,偶然也聊上几句。

  忽然,大明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进来,门被大力推开,还晃了好几下。

  “哟!”有人嚎了一嗓子。

  其他人的目光也纷纷被他引过去。

  大明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脸也红红的,不知道是被花映的还是什么,他跑上来太快,这会儿还有点喘不上气儿。

  “欸谁啊!这么热情似火的上来就是一捧红玫瑰!”

  “谁送的啊!大明,不仗义啊,我怎么都没听说你交了什么女朋友啊?”

  “女朋友送花给你啊,这么爽快,改天带来局里让大家也瞧瞧认识认识呗!”

  “你可算了,别倒时候被咱们吓跑了。”

  ……

  大家你一嘴我一句的笑着调侃不停。

  季亦安扬了扬眉,双手插兜,背倚着靠背,也开玩笑:“大明,交女朋友的事儿跟我上报过了么。”

  大明瞪了他一眼,终于喘过来气。

  “不是我的,这花不是我的!”他快步朝季亦安走过去,把一大捧的红玫瑰塞进他怀里,“是咱们队长的!”

  季亦安下意识接住那束热烈又浮夸的玫瑰:“……”

  大家完全看热闹的继续起哄,过了会儿突然安静下来。

  一个声音问:“头儿……您这是哪位啊,别不是我初初姐?”

  “……”季亦安无奈了,“我哪知道是谁啊,送错了,我这都三十好几了还有人送我这玩意儿?”

  就是宋初一时兴起,应该也不至于到这么一大捧送到警局来,当面送一送倒是有可能。

  “里面有封信!”大明指了指,一脸吃惊,“我刚看了眼,我的妈呀,我只能说,季队,牛皮!”他竖了个大拇指。

  “谁啊。”

  他一面说着,一面从里面翻出那一封信封,竟然还挺厚。

  信封外壳上写着几行字,他还没看清,就一只手伸过来,被人抢了过去。

  “歪日?!!”抢走信封的那个警察看完也惊了。

  一声嚎把其他人也一并吸引了过去,于是大家围成一团,挤在一块儿争着看那信封上到底写了什么。

  看清楚的人纷纷发出刚才那人那样的感叹,其他没看清楚的争着凑近八卦中心八卦来源。

  等都明白了,大家都是一脸的震惊加揶揄,还有那么点儿小尴尬,难以言喻的表情唰唰唰的全对着季亦安,说不出那眼神里是敬佩还是同情。

  季亦安:“……”

  他飞快地回忆了一下最近干过些什么事。

  每天朝九晚五的定点上下班,在外好警察,在家好丈夫好爸爸,完全杜绝了任何培养桃花培养艳遇的任何可能性,要是没了宋初,他那生活简直就是可以说是六根清净脱离俗世。

  不应该啊。

  “到底什么东西?”他行得正坐得端,也懒得去抢,坐在椅子上问。

  岑晗说:“那我读了?”

  季亦安点头。

  岑晗捏着信封,还架势十足的清了清嗓子,高举在眼前,深情并茂。

  “to季亦安先生,望幸福快乐,与君同在。”

  季亦安不解:“就这?”

  “还有呢!”岑晗摆摆手,提了口气,“落款,他。”

  “什么?”季亦安没明白。

  “落款!是这个‘他’给你寄过来的!”

  有人补充:“单人旁的!他!是个男的季队!”

  另一个也起哄:“季队送你红玫瑰的是个男人啊!!!”

  “……”

  他起身,从他们手里拿回那封信封,上面干干净净的印着那几个字,左下角有一行铅色的小字,来自某某某出版社。

  “……”

  宋初之前要出的那本书就一个字,《他》。

  这出版社落款一个他字连书名号都不加看来是要倒闭了……

  “应该是宋初寄的。”他心累的解释。

  “怎么可能!”

  “咱都兄弟,害什么羞啊!还把锅丢给嫂子背!”

  ……

  季亦安懒得跟他们解释,拎着那一捧扎眼的红玫瑰,捏着信封自己走进了办公室。

  他没急着打开,先给宋初发信息。对着红玫瑰拍了张照片。

  【季亦安:你寄来的啊?】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我,是出版社寄的】

  【宋初:上午跟我说了,我还以为就一封信呢,怎么还有花啊哈哈哈哈哈】

  【季亦安:信封上落款还一个“他”字,现在局里大家可能都怀疑有个追求我的神秘男子了。】

  【宋初: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过了几秒,宋初又发过来一个语音,季亦安点开。

  五秒钟的笑声。

  “……”

  【宋初:你看信了吗?】

  【季亦安:还没,刚要看。】

  【宋初:快看,看完给我一个2000字观后感。】

  季亦安本以为这信封里应该也就是些祝福语吉祥话的小卡片,所以起初都没急着看,等打开后看到开头的第一句话时就愣了下。

  他愣了下,坐直了认真看。

  ***

  他啊。

  他是个很温暖的人。

  他叫季亦安,我很喜欢他。

  喜欢到,现在我写下这些的时候嘴角都是上扬的。

  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他长得很好看,初见的那次他没有刻意收拾自己,整个人都显得放纵不羁,他不喜欢穿正装,衣服总是那些最简单的款式,现在也是,干干净净的,带着和年纪不符合的少年气。

  我们刚认识的那段时间其实闹的停不愉快的。

  虽然帅,可有时候实在太欠揍了,整个人硬邦邦的,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忽然觉得,他真的挺好的。

  我是个很慢热的人,大概是骨子里就冷漠,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那时经常惹他不高兴,但他其实一直对我很好。

  他带我去爬了华山,有一段陡坡都是他拉上上去的。

  他带我去游乐园里打枪,给我赢回了那个最大的玩具熊。

  他能注意到很多就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小情绪,真正了解我内心。

  他特别好,对大家也都很好。

  温暖阳光,积极向上。

  我有时候会觉得,他就像童话书里的那种小王子,家庭幸福美满,一份自己热爱的工作,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阴暗的褶皱,毫无畏惧的站在阳光底下。

  所以我刚开始挺害怕的。

  因为我们差距太大了,我阴暗自私,执拗固执,有很多很多数不清的缺点。

  当时的我很像一只刺猬,被他身上的阳光一照,就缩了回去。

  是他拽着我,拖着我,拉着我,走出阴霾与黑暗。

  他就像倾泻而下的万丈光芒,站在我面前,让我能够昂扬的向前奔去,穿过乌云,奔向太阳。

  他是我的英雄,也是我的国王。

  我骄傲他的王冠,也决不弃他一无所有。

  ***

  宋初当初说要季亦安看完后写2000字的观后感,可也只是随口瞎说的,说完就忘,直到后来拿到了《他》的实体,才直到原来季亦安早就已经也为她准备好了另一封情书。

  当初编辑主动去联络的他,说是希望他能接受一段采访,然后采访内容也会放在书中,算是给宋初的一个惊喜,季亦安没犹豫就答应。

  双方都对对方写的不知情,直到后来才知道。

  季亦安那一段话在最后一页,作为彩蛋。

  ***

  记者:请问季亦安先生,你是什么时候确定宋初就是你共度余生的另一半呢。

  季亦安: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是哪个时间结点忽然就觉得这辈子要是能一直有她作伴应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其实是我赚了,能拥有她共度余生。

  因为我这人挺闷的,宋初就尝笑我是个老年人(笑),我比她大了两岁嘛,而且因为工作原因对有些事比较死板严格。

  比如冬天必须穿厚实啊,秋衣秋裤什么的,我看了看其他设计师好像冬天也穿的挺时尚的,就宋初,有时候出入机场都裹得像熊似的。

  之前不是还上热搜了嘛,说她仗着那张脸瞎穿什么的,其实都是让我给逼的,她以前都不愿意这么穿,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她宠着我、迁就我。

  宋初,不熟悉的人总说她高冷、冷漠,其实我身边的朋友和我都很清楚,她其实对谁都是很好的,只不过她的好不总是表现在脸上嘴上。

  你要是对她好啊,她就百倍千倍的还你。

  大家都知道嘛,我和初初养了一只叫元宵的金毛犬。

  我有时会觉得她很像元宵,都“认人”。

  认定你了就怎样都可以,顺毛摸逆毛摸都可以,不但不咬人还会蹭一蹭你,收了爪子放下所有戒备,特别乖,嗯,也很黏人(笑)。

  她这么好的人啊,真的能够共度余生,那一定就是我几辈子修来的了。

  她以前有一段时间过的挺苦的,遭受了很多,经历了很多一般人都难以想象的事,我经常后悔,要是能更早一点遇到她该有多好。

  我就把她偷偷抱走,远离那些伤害她的人和事,让她开开心心、毫无创伤的长大。

  用糖和爱酿一壶刻上我名字的“宋初酒”。

  ***

  宋初翻完最后一页,合上书。

  “亦安!”

  她喊了一声,跳下沙发,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直接跑进了厨房。

  季亦安正在烧晚饭。

  “怎么了?”

  他回头,看见宋初赤露的脚就皱眉,刚要开口训,就被一个惶急的吻堵住了嘴。

  那个吻里带着点急迫又热切的意思,挺不符合现在他们这老夫老妻的氛围的。

  季亦安笑了声:“怎么了这是?”

  宋初舔了舔湿漉漉的嘴唇,对他笑,声线咬的缠绵,似乎是故意的撩拨。

  “给你尝尝——”

  “你这些年酿的这杯宋初酒甜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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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结啦!我们下个故事见辣!

  国际惯例求个作收呀,戳戳作者专栏收藏一下~

  大家喜欢的话评个分呗~

  下一篇文《偏执宠爱》,应该是这个月就开了,半个月后~不远啦

  病娇偏执军人vs恃美行凶清媚摄影师

  1.

  军队里大家都知道,

  他们的陆队长背上有一处夸张浓烈的纹身。

  像一幅画,用最浓重的色彩与最明媚的笔触画下一枝樱桃藤蔓。

  有援疆女医生偷偷问他:“这处纹身是否是纪念一个人?”

  陆舟神色寡淡,捻灭了烟:“没有。”

  “我多想把你关在不见天日的房间,多想把你心脏上属于别人的部分都一点一点挖出来,多想纠缠不清,多想一次次占有你,想听到你的哭喊,看到你的恐惧,看到你的屈服,直到你不敢再离开我。”

  ——陆舟日记

  2.

  沈亦欢长大后还记得16岁那年军训,毒辣的太阳,冰镇的西瓜,和那个格外清纯的男生。

  人人都说陆舟高冷,疏离,自持禁欲,从来没见到他对哪个女生笑过

  后来大家都听说那个全校有名的沈亦欢在追陆舟,可陆舟始终对她爱搭不理。

  只有沈亦欢知道

  那天晚自习学校断电,大家欢呼着放学时,她被拉进一个黑僻的楼道。

  陆舟抵着她,喘着气,难以自控地吻她唇。

  她吃痛,拧眉,抬手朝人脸上招呼,啪一声脆响:“陆舟你神经病啊!弄疼我了你!有本事你分手啊!”

  陆舟拉起她的手,亲了亲手心,嗓音喑哑:“没本事。”

  -

  你是我一生只一次的跌宕

  沈亦欢是陆舟的孽缘。

  她又娇又傲,妖艳性感,在16岁就已经成为陆舟的心瘾。

  我的爱沉重、自私、黑暗、绝望,而我爱你。